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中国通用旅游作为一种新型旅游模式,逐渐受到广泛关注。本文将从通用旅游的定义、特点、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通用旅游的定义与特点
1. 定义
通用旅游是指以旅游目的地为核心,整合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资源,为游客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的旅游模式。它强调旅游产品的高度融合和便捷性,旨在为游客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旅游体验。
2. 特点
(1)一站式服务:通用旅游将旅游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整合,为游客提供从出行、住宿、餐饮到购物、娱乐的一站式服务。
(2)个性化定制:根据游客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旅游方案,满足不同游客的旅游需求。
(3)资源整合:通用旅游注重整合旅游目的地的各类资源,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的旅游体验。
(4)便捷性:通用旅游通过简化旅游流程,提高游客的出行效率,让游客享受更加便捷的旅游体验。
二、通用旅游的发展趋势
1. 产业链融合
随着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通用旅游将与其他产业进行深度融合,如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这将有助于提高旅游产品的附加值,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的旅游体验。
2. 智能化发展
随着科技的进步,通用旅游将逐步实现智能化发展。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游客提供更加精准的旅游推荐和个性化服务,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
3. 绿色可持续发展
在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背景下,通用旅游将更加注重绿色可持续发展。通过推广低碳、环保的旅游产品,引导游客树立绿色旅游观念,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4. 跨界合作
通用旅游将与其他行业进行跨界合作,如文化、教育、体育等,打造多元化的旅游产品。这将有助于丰富游客的旅游体验,提高旅游产品的竞争力。
5. 国际化发展
随着“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推进,通用旅游将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与国际旅游企业进行合作,推动中国通用旅游的国际化发展。
通用旅游作为一种新型旅游模式,具有广泛的市场前景。在产业链融合、智能化发展、绿色可持续发展、跨界合作、国际化发展等方面,通用旅游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通用旅游将为广大游客带来更加美好的旅游体验。
参考文献:
[1] 张慧,通用旅游市场发展趋势分析[J]. 旅游学刊,2018(6):54-56.
[2] 李晓亮,通用旅游产品创新研究[J]. 旅游研究,2019(2):72-75.
[3] 王芳,通用旅游产业链构建研究[J]. 旅游论坛,2017(6):45-47.
问题一:关于全国通用导游证的问题 我是去年刚参加的导游考试,所以可以解答你的一部分问题。导游证并不是长期有效的,如果你三年之类不带团的话,导游证会自动失效,而且在你考过拿到证的第二年开始,每年都要参加年审,就是你要你所在城市的听年审课什么的,初级导游是不少于48小时的课,但是听课是其次其实主要是每年都要交钱去养这个证。
通过这个考试拿到的是导游资格证书,真正去带团要拿着证换去IC础,平时带团就带好IC卡就好啦,资格证自己保管好,丢了补办有点小麻烦。研究生学生证进景区是不是半价不很清楚,不过有学生证感觉都是半价对大部分景区而言。
我觉得没有必要为了景区门票免费去考导游证,因为如果你不是经常出去旅游的话,你参加导游考试的考试费,再加上每年参加年审的费用估计也不比你去景点游玩的门票费便宜额,不过只是个人意见,你自己可以再慢慢斟酌一下
问题二:导游证可以全国通用吗? 导游证一般分为国导证,省导证,地方导游证,这几个证,从先往后先难后易。国导证最难考,不过国导考到手了在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是通用的.
全国导游证不带团可以免景点门票,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很多时候总是会被人拒之门外,很火 .
在旅行社里的职员有很多种不同的工作,只要不带团可以不用有导游证的,还有一些像财务.行政的工作.
问题三:导游证现在考下来分地区么?还是全国通用? 我把导游证领取的情况告诉你一下,国家旅游局把导游考试的权利下放到各省,各省自行组织考试,考完通过后,将通过考试的考生的相关信息报国家旅游局审核,国家旅游局认为没问题,就允许他们领走空白的导游资格证,然后各省旅游局把空白的资格证拿回去盖上自己省的公章。因此资格证是全国通用的(国家发的),办下来的IC卡也是全国通用,进全国大部分正规景点均免费,但这里需要区别一下,如果你要在外地做地陪导游,由于没有考过当地的口试,所以原则上不允许你带地接团,需在你要做地陪的地方重新加试当地口试,也有极个别地方要求你重新再考导游证。如果你在哪考就在哪做地接当然就没问题了。
问题四:如果拿到导游证是不是全国通用的? 你好 导游证是ic卡 如果你刚刚考出 那只是资格证 要换成ic卡才可以使用的。不知你要到处去玩还是工作需要,也就是带团。如果带团,是全国通用的,但如果做地接导游,郸必须换取当地的ic卡。如果游玩,很多私人景区是不给导游进的,比如杭州的宋城、杭州乐园,哈尔滨的海底世界,哦还有故宫。
有什么不懂的再问吧 我是导游 希望可以帮到你O(∩_∩)O~
问题五:导游证是全国通用吗? 导游证分国家导游证和地方导游证
国导证,全国通用.
地导证,地方使用.
但是如果自己去玩,挂国导证,顶多时候也不一定好使.景区政策一般都是,对带团导游,持派团单免门票.有的景区查的不严就没问题
问题六:导游证是全国通用吗? 一般导游证是可以全国通用的,但如果你取得的是A城市的导游证,去B城市找导游工作的话是要换当地的导游证的,这个主要问当地的旅游局,但任何一个城市的换不了北京的导游证,其他城市的是可以互换的,但如果你就是用来旅游可以少花点钱的话,那就可以说是全国可以使用的
不管是不是在了旅行社,只要做导游的话是必须要有导游证的,你如果做其他的工作就不需要导游证
问题七:全国导游证是通用的还是只在省内用 2016年10月1日 导游实行改革 已经是全国通用的了 以前去别的省 还需要加试换证 现在新的管理规定出来后 已经是全国通用了
原创手打 打字辛苦 如果满意请采纳 谢谢
问题八:这个导游证是全国通用的吗?都是什么时候考呢? 导游证一般分为国导证,省导证,地方导游证,这几个证,从先往后先难后易。国导证最难考,不过国导考到手了在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是通用的,所以还是建议考国导 2、目前导游证书分初级、中级、国内导游和国际导游几类。考试内容包括中国文化专题、导游辞创作、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法规时事政策、外语等。具体培训班情况可直接与各地旅游培训中心联系
问题九:导游证分类还有国导和省导之分吗? 1、现在导游证没有国导和省导之分,也没有正式导游和临时导游之分,2016年起,导游证是全国通用的。
2、导游证是有全陪和地接之分,全陪导游是带着旅行团到各个地方,负责旅客的衣食住行,到了目的地之后会有地接导游做讲解,全陪是不需要讲解导游词的,地接的工作就是,在当地接待来自全国各个的旅行团,负责讲解景点等等。
3、导游证的分类,还是由初级导游证、中级导游证以及高级导游证之分,目前国内大多都是初级导游,高级的话貌似一个省可能就十几位,在此行业已经有一定成就。个人建议考下初级的话最好再加试一门外语,这样会比较占优势,如果很热爱这个行业并且做的不错,可以继续往上考,这个是有限制的。
问题十:这个导游证全国可以用吗?不是全国统考。 现在导游证实行全国通用了,所以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
老年优待证只能在规定的城市中使用,不能全国通用。军人优待证当然全国统用,但退役军人优待证只限本省使用,省外不统用。
军人优待证办理流程:
1、重点优抚对象,请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
2、非重点优抚对象,若符合重点优抚对象的条件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按程序申请。
老年优待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登记。
1、凡户籍在本省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乡镇(街道)或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2、常住本省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毁渗早住证明(如暂住证等),到市、县(市、区)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办理《优待证》需交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由工作人员当场填写《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发给申请人《优待证》待领凭证。
(二)制作交付。
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对经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的资料,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交付制证单位,制证单位须在收到办证资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优待证》的制作,并送达市、县(市、区)老龄办。
(三)领发证件。
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在收到《优待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或直接发放给申请人。
提交资料说明:
1.个人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确认后退给本人。5.参战证书原件、参战立功受奖证件原件等证明材料。
优待证持证人可享受四方面优待:
一、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
二、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
三、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四、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优待证承载的优待服务内容是开放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将积极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努力提高持证人的荣誉感、获得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六条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纤雀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第三十七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喊卖府规定。
旅游的概念定义 旅游的概念定义,旅游是人们为寻求精神上的愉快感受,很多人在休息的时候都会选择旅游放松自己的身心,这对于我们的感官等方面都是非常好的体验,以下旅游的概念定义。 旅游的概念定义1 旅游,可以让人放松,可以使人增加阅历。 关于旅游的不同定义 1、交往定义:1927年,德国的蒙根·罗德对旅游的定义:旅游从"狭义的理解是那些暂时离开自己的住地,为了满足生活和文化的需要,或各种各样的愿望,而作为经济和文化商品的消费者逗留在异地的人的交往。"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是一种社会交往活动。 2、为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国际定义:1942年,瑞士学者汉沃克尔和克拉普夫对旅游的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一种现象及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因而永久居留,并且主要不从事赚钱的活动。"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活动中必将产生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即强调了旅游的综合性内涵。 由于这个定义于70年代为"旅游科学专家国际联合会(AIEST)"所采用,因此称为"艾斯特(AIEST)定义"。 3、目的定义:50年代,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旅游研究所对旅游的定义:"旅游可以理解为是暂时在异地的人的空余时间的活动,主要是出于修养;其次是出于受教育、扩大知识和交际的原因的旅行;再是参加这样或那样的组织活动,以及改变有关的关系和作用。"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的基本目的是:消遣和增长知识。 4、流动定义:1974年,英国的伯卡特和梅特列克对旅游的定义:"旅游发生于人们前往和逗留在各种旅游地的活动,是人们离开他平时居住和工作的地方,短期暂时前往一个旅游目的地运动和逗留在该地的各种活动。"注意:这个定义强调了旅游的本质特征:异地性和暂时性。 5、时间定义:1979年,美国通用大西洋有限公司的马丁·普雷博士在中国讲学时,对旅游的定义为:"旅游是为了消遣而进行旅行,在某一个国家逗留的时间至少超过24小时。"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各个国家在进行国际旅游者统计时的统计标准之一:逗留的时间。 6、相互关系定义:1980年,美国密执安大学的伯特·麦金托什和夏西肯特·格波特对旅游的定义:"旅游可以定义为在吸引和接待旅游及其访问者的过程中,由于游客、旅游企业、东道政府及东道地区的居民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引发的各种现象和关系,即旅游的综合性。 7、生活方式定义: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1985年对旅游的定义为:"旅游是现代社会中居民的一种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是:异地性、业余性和享受性。" 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并且指出了旅游的一些主要特点,即:异地性、业余性、享受性。 旅游的概念定义2 “旅”是旅行,外出,即为了实现某一目的而在空间上从甲地到乙地的行进过程;“游”是外出游览、观光、娱乐,即为达到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二者合起来即旅游。所以,旅行偏重于行,旅游不但有“行”,且有观光、娱乐含义。 扩展资料: 旅游的好处: 在旅游过程中,能够陶冶情操,对于心情不好,甚至有抑郁情绪的人来讲,在面对名山大川、亭台楼阁、险景胜地的时候,抑郁、烦躁等不良情绪都会得到缓解,随风而逝。 被风光美景所陶醉,使人获得愉悦的情绪,促进内分泌外,还能通过综合运动,活动筋骨,疏通气血,调养精神,呼吸新鲜空气,沐浴阳光,享受着绿色带来的恬静舒适,其身心必将达到最佳状态。 旅游的概念定义3 一、国外旅游定义 其一,强调旅游目的地和内容的定义。在国外的一般性语言词典中,对旅游一词的解释是指人们因消遣性原因或目的而离家外出旅行的活动。这个定义比较强调旅游的目的性,如消遣、审美、求知等。 其二,强调旅游时空的定义。世界旅游组织1991年定义: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环境,到某些地方停留在那里,但连续不超过1年的活动。这一定义比较强调旅游活动的空间性(异地性)和时间性(时间界定)。 其三,强调旅游功能的定义。例如奥地利经济学家Herman Von Schullard认为“旅游是外国或外地人进入非定居地并在其中逗留和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的总和”,我国有学者认为“旅游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种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旅游是人们为寻求文化差异所进行的一种暂时性文化空间跨越的行为和过程”。这些从某一学科的视角定义旅游,难免以偏概全。(如单纯从经济的角度解释旅游,就容易导致对“旅游”和“旅游业”两者的误解) 其四,强调旅游本质的定义。英国学者伯卡特和梅特利克1972年的定义:“旅游发生于人们前往和逗留各种旅游地的流动,是人们离开平时居住和工作的地方,短期暂时前往一个旅游目的地运动和逗留该地的各种活动”。这一定义比较强调定义者所认为的旅游“本质——人的流动”。其实这一定义并没有抓住旅游的本质,有些舍本逐末,旅游的本质是“游”(消遣和审美等愉悦体验)而不是“旅”(人的流动)。 其五,强调旅游综合关系的定义。如汉泽克尔与克拉普夫在1942年的定义(这一定义被“旅游科学专家联合会”采用,故称为“艾斯特”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不会牵涉任何赚钱的活动。美国学者罗伯特·麦金托什在1980年的定义:“旅游可以定义为在吸引和接待旅游及其访问者的过程中,由于游客、旅游企业、东道国政府及东道国各地区居民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广泛的社会关系。” 其六,所谓的权威性定义。如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对旅游的定义:“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和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的环境,到某些地方去以及在那里停留的活动。其访问的主要目的不应是从访问地获取报酬,暂时停留的时间不超过1年”。除了具有统计意义外,很难清除这个定义强调什么,而且自相矛盾。既然强调“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等其他目的”,为何又强调“旅游主要目的不应是从访问地获取报酬”。众所周知,商务活动与从访问地获取报酬有关联。 上述定义中,除一和四外,大多没有抓住旅游的目的和本质——以审美、消遣为主的愉悦体验或游览活动。 二、国内旅游定义 (一)解析式定义 范能船先生在为章必功先生所著的《中国旅游史》写的序言中为旅游做了这样的定义:(1)旅游是一种广义的审美(人类求取与外部世界的和谐)形式,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之一;(2)旅游是一项广义的文化活动,它既是文化的创造过程,又是文化的消费过程;(3)旅游具有跨越空间的特点,往往超越地区、国家和州的界限,并正在向太空发展;(4)旅游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相始终。(章必功:《中国旅游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序一) 申宝嘉先生在其主编的《旅游学原理》中对旅游的定义:旅游是产业革命以后分化自旅行的定居者在地域上的移动和暂时逗留所引起的关系和现象的总和;他们不会导致长期居留,并且不利用旅游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 (二)概括式定义 冯乃康先生在《中国旅游文化论稿》中认为:旅游是以去异地寻求审美享受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短期生活方式。(冯乃康:《中国旅游文化论稿》,旅游教育出版社,1995) 王洪滨先生在其主编的《旅游学概论》里认为:旅游,是人们离开惯常居住地到异国他乡的非定居性旅行和暂时停留所产生的审美、社交、求知等综合性消闲活动的总和。(王洪滨:《旅游学概论》,中国旅游出版社,2004) (三)专注式定义 谢彦君在《基础旅游学》里专注于旅游的本质、属性与特征,对旅游的定义做了这样的思考:旅游是个人以前往异地寻求愉悦为主要目的而度过的一种具有社会、休闲和消费属性的短暂经历。 张凌云在《国家上流行的旅游定义和概念综述——兼对旅游本质的再认识》一文中对目前国际上流行的30种旅游定义和概念做了梳理和归纳,指出旅游定义的多样性,以及由此给旅游学科建设造成的“困境”。他借鉴胡塞尔的现象哲学方法,从两个层面重新定义了旅游:在第一个层面上,“旅游是人们一直短暂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是人们对于惯常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或熟悉的人地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异化体验,是对惯常生存状态和境遇的一种否定”;在第二个层面上,“旅游是由于人的与生俱来的需要和行为得到满足和释放时,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和现象的总和”。 从张凌云的这30种定义中,可以看出国际上关于旅游的定义分成学术定义和工作定义两大类:即概念性定义或学术性定义和技术性或操作性定义(主要是出于统计工作的需要);还可以分为广义定义和狭义定义两大类:即宏观地将旅游看成是一种因人际交往而产生的社会现象(由此引发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和微观地将旅游看成是一种纯个人的一种休闲方式或一项经济产业。事实上,旅游本身就具有经济属性、文化属性和社会属性等多种属性。 从30种定义中,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旅游概念的几个本质特征: 旅游是人的空间位置的移动(与一般货物贸易物的移动有很大不同),这种移动是暂时的,这是旅游消费区别于其他消费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 旅游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动机,但我们一般认为旅游的动机与游憩有关,当然也可能包括了商务、教育、健康或宗教等因素,这一切构成了旅游的基础。 旅游活动需要一定的交通基础设施、住宿、营销系统、游憩和景区服务设施,这一切构成了旅游的产业基础。 旅游不仅仅是游客个人的一种休闲和游憩的消费方式。从空间上看,旅游不仅仅是客源地向目的地单向的人员流动,而是由客源地、通道和目的地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空间系统。 旅游整体的空间系统,不仅是一个经济系统,更是一个文化系统和社会系统,这是旅游目的地系统存在的理论基础。 国内外对“旅游”本质认识的不同观点 尽管当前国内外对“旅游”的定义并未达成统一的认识,但研究者们的见解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类认为:所谓旅游,不过是外来人口进入非定居地并在其中逗留和移动所形成的经济现象的总和。这一派以意大利学者马里奥提(A.Mariotti)为代表。另一类意见认为:所谓旅游,指的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这一类意见以德国的葛留柯思曼(G.Glucksman)为代表。前者倾向于从经济因素着眼;后者倾向于从社会因素着眼。无论中外,学术界对于旅游的本质认识,大都会围绕这两个点展开。 这两种对于旅游本质的不同认识,构建了两种不同的研究框架和学术路径。对于旅游经济活动的研究,是基于旅游者的动机爱好和需求,以及旅游商的供给、生产组织和管理等;而对于旅游社会现象的研究,则是基于将旅游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即不同文化背景的游客在目的地的流动、逗留而引起的社会结构的变化。 前者以人的(心理)需要理论和经济学的供需均衡理论作为理论基础;而后者是以目的地系统的主客关系及其社会影响理论为基础。前者的理论基础是心理学、行为学、经济学;后者的理论基础则是社会学、人类学和传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