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而L1签证成为了跨国公司调派高级管理人员和特殊技能人员赴美工作的首选。美国L1签证排期问题一直是许多申请者头疼的难题。本文将为您揭秘L1签证排期的复杂流程,并提供一些应对策略。
一、L1签证排期概述
L1签证分为L1A和L1B两种类型,分别适用于跨国公司调派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L1签证排期是指美国移民局根据每年的签证名额分配情况,对L1签证申请进行排序,优先审批排期靠前的申请。
二、L1签证排期流程
1. 确定申请类型
申请者需要确定自己符合L1A还是L1B签证的申请条件。L1A适用于跨国公司调派的高级管理人员,而L1B适用于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
2.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L1签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公司证明文件:包括公司注册证明、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2)申请人的工作证明:包括工作经历、职位、职责、薪酬等。
(3)公司内部文件:包括公司内部文件、内部通讯、员工手册等。
(4)申请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
3.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美国移民局。目前,L1签证申请主要采用在线提交的方式。
4. 排期审批
美国移民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排期情况审批。排期情况会定期更新,申请者可以关注美国移民局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5. 签证审批
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且排期靠前,美国移民局将审批签证。申请者需要按照要求参加签证面试。
6. 签证领取
签证审批通过后,申请者可以领取签证。
三、L1签证排期应对策略
1. 提前规划
申请L1签证需要提前规划,了解排期情况,合理分配申请时间。一般来说,建议提前6个月至1年准备申请材料。
2. 优化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签证审批结果。因此,申请者需要优化申请材料,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3. 关注排期动态
关注美国移民局官网,了解最新排期情况。如有需要,可以联系专业律师或顾问,获取专业建议。
4. 多渠道申请
如果L1签证排期较长,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赴美工作,如H1B签证、O1签证等。
5. 考虑其他国家
如果美国L1签证排期问题难以解决,可以考虑其他国家的移民政策,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美国L1签证排期问题一直是申请者关注的焦点。了解L1签证排期流程和应对策略,有助于申请者顺利获得签证。在此过程中,申请者需要保持耐心,积极应对,相信一定能够成功赴美工作。
以下是一个关于L1签证排期的表格,供您参考:
| 排期类别 | 排期时间(截至2021年11月) |
|---|---|
| L1A | 2020年1月1日 |
| L1B | 2020年2月1日 |
请注意,以上排期时间仅供参考,实际排期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动。
L1A是给跨国高管或者经理人的一种工作签证。随着EB5投资移民审理时间的延长,以及排期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大陆投资人转而考虑EB5以外的方式入境美国工作,和我一起来看看申请美国L1签证需要什么条件。
L1A申请的“四要”
1)要有合格的跨国关联公司关系
这就是上文提到的公司要“跨国”。L1A申请不只是美国公司的事情。虽然申请的递交人是美国公司,但是L1A申请中必然涉及一个海外公司,且该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要有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
这里又引申出两个关键词:“关联”和“公司”,经常被问到,到底什么样的美国公司是符合L1A要求的公司。很多客户担心自己公司的LLC形式不符合L1A的要求。这点担心大可不必。L1A对于美国企业的形式要求是比较宽松的,允许包括INC形式的公司、也包括LLC形式的企业,甚至还包括合伙、信托、基金等。LLC形式的企业不仅符合L1A的要求,也满足EB1C的要求。至于“关联”的要求,如果申请人的公司有比较复杂的公司结构设计,孟小洁律师建议就具体的情况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L1A定义下的“关联”公司基本包括:母子公司关系以及姐妹公司关系。姐妹公司包括由同一个母公司控股、由同一个个人控股,或者由一群个人按相似的比例控股的公司。
2)要有一年全职的海外高管经历
找到了符合条件的海外公司之后,L1A申请人还要注意,您必须在提交申请前的3年中,有至少一年在该海外公司的高管任职经历。这一年的海外高管经历必须是实打实的。首先,必须是全职的高管工作经历,这一年的时间不包括申请人在美国境内的时间,而且这一年的海外经历必须符合“高管”的要求。如果申请人之前并不担任管理职务,只是在最近一年间升职,那么可能不符合这个要求。或者海外公司的规模本身很小,那么证明海外的高管经历也将是个挑战。
3)要赴美担任高管职务
既然是跨国高管的调动,那么这位申请人不仅需要在海外是高管,入境美国后也需要是高管。对于新设成立的L1美国公司而言,证明这点主要通过公司的商业计划书。对于运行1年以上的L1美国公司而言,这就需要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仔细考察公司的运营情况和人员结构来判断,并没有一刀切的标准。
4)美国公司要有经营场地
L1A申请不仅适合于已经运行中的美国公司,也适合刚刚设立的美国公司。不过,对于新设立的美国公司而言,如果要为申请人提交L1A申请,那么在递交申请的时候,必须已经有经营场地。有经营场地不是指美国公司有意向租下某个办公场地,而是说,必须已经租下或者买下合适的办公场地。有的申请人问,那万一L1A没有批下来怎么办?孟小洁律师提醒L1A申请人,在签订办公楼的商业合同时,可以考虑和房东协商,加入相应条款,说明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L1A批准,那么合同如何提前终止。
L1A申请的“四不要”
好了,说完了L1A需要些什么,那么接下来孟小洁律师在此澄清下哪些是很多申请人印象中L1A也许需要,但是实际上不需要的。
1)不要求申请人是海外公司的法人代表或任一公司的股东
美国的公司法律制度下,没有“法人代表”这个概念,更不会将其标注在营业执照上。如上所说,L1A申请人在海外公司是高管,将在美国公司担任高管职务,那么就符合L1A的职位要求。
同样,L1A关注的是“高管”与否,而非股东与否。L1A的申请人既不需要是海外公司的股东,也不需要是美国公司的股东。符合L1A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完全不占公司的任何股份,符合高管要求即可。而担任公司股东的申请人,如果没有证明自己同时是高管,即担任行政管理职务,那么并不符合L1A的要求。当然,如果L1A申请人既是股东也是高管,这也是可以的。
2)不要求最低投资额
申请L1A的美国公司,没有最低的投资额限制。如果是新设L1,注入资金的多少取决于所在的行业,移民局主要考察初始资金和盈利预测是否能够合理支持公司第一年的运行。孟小洁律师建议申请人就该问题与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沟通。
3)不要求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的业务领域一致
申请L1A的美国公司并不一定要从事和海外关联公司一样的业务。不过,孟小洁律师在实践中看到,很多L1A美国公司的业务多少还是会与海外公司的业务有一定关联,尤其是初始阶段。这并非是法律的要求,只是对很多申请L1A的公司而言,从自己熟悉的领域开始,是比较合理的商业操作方法。如果申请L1A的新设美国公司从事与海外关联公司完全不同的业务领域,那么在商业计划书中说明业务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将是申请的一个重要方面。
4)不要求申请人英文流利
L1申请人如果英文流利自然很好,但是即使不懂英文,只要有合理的人员配置,说明可以在必要时有人员提供翻译,那么也是可以的。L1A高管的重点在管理,语言不是障碍。
L1A以及EB1C因为部分标准的抽象性,如果只是望文生义,会被误认为成本低、很容易,但其实有不少隐含的要求。此外,L1A新设公司的条件相对宽松,重点看计划,但是L1A延期却对美国公司有实质考察,进一步通过EB1C申请绿卡也需要美国公司的成功运营。这些要求在移民局的过往裁决中会体现,形成案例法。所以,提醒各位L1A申请人,在寻找移民律师的过程中,找到对法律理解准确,熟悉移民局案例的律师,将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帮到申请人。
国会于1970年设立的L1签证适用于外国公司派遣管理人员赴美从事管理工作。其主要目的
是使有国际业务的大公司能将某些人才临时引入美国,从事相关的管理工作。通过允许其
从海外引进关键人才,来保证大型跨国公司在美国正常运作。L-1签证分 L-1A和L-1B两类
。L1A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L1B则适用于具用“专业技能”的外国公司雇员赴美从事专
业技术工作。所谓“专业技能”是指对该公司的产品具有专业知识,或了解该公司的生
产流程及工艺技术。
1992年,有75,347人以L1身份进入美国,45,501人以L2身份进入美国。而2001年持L-1
签证进入美国的外籍人员增至328,480。由于L-1签证不受名额限制,所以更多具备条件外
国雇员能持 L-1签证进入美国。
---与H1B签证的类似之处---
L-1和 H1B同属于非移民工作签证。另外,H1B和 L-1签证持有人都可有移民倾向。这
意味着,持上述签证进入美国的外国人士,即使他/她已提交或打算提交永久居民申请,
仍然可以上述非移民身份进入美国。这种情况不适用于其他非移民种类。而且,L-1和
H1B都可以申请加急处理。多交1,000美元的加急费,移民局保证在15日内处理所递交的申
请。
与H1B有所不同的是,L-1A跨国公司主管人员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交I-140移民申请,而不
需经过劳工证申请程序。并且,其移民申请属於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排期等待时间较短
。
---L-1和 H1B签证的不同---
1.受教育程度及学位要求
L-1和 H1B签证有一些不同。L-1签证的人士必须是公司内部的人员调动。要求所要申请
L1的雇员在过去的三年里至少有一年在海外为该公司工作。如果该公司不是跨国公司,或
某雇员从未在海外公司工作过,则不符合申请L1签证的条件。当然,跨国公司也可以安排
某雇员到他们的海外办事处工作一年后,再将他/她以L1身份调回到美国公司工作。
H1B签证受益人必须具备某一专业特长。需要具备学士学位或“某一专业知识领域”的同
等学历。此项工作需要具备学士或以上学位的人士。受益人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学位。L-1
签证无学位要求。尽管多数持L-1签证的人士受到高等教育,但学位不必是某一特定的专
业领域。具有文学学位的人士,如果获得一份管理工作的职位,仍然可以申请L1。没有
学位,甚至没有等同于学士学位的人士,有可能达到某个公司专业要求的水平,也可以申
请L-1签证。这对某些仅仅具有三年学士学位,有多年工作经验,且掌握公司正常运营所
需要的技能或知识的人士非常有帮助。
2. L-1和 H1签证的有效期
L和 H签证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受益人可在美国工作的年限不同。 L1A签证管理人员最多
可在美国工作七年;L1B签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则最多可工作五年。而H1B签证受益人可在
美国工作六年。如果该受益人从H转到L,或从L转到H,他先前的L1或H的时间要全部计算
在内。所以,持L1A签证进入美国的受益人,七年期满之后,不能改变成H-1身份继续在美
国工作六年。
但是,在期限已满,需要申请延期时,H1B受益人比L-1受益人更有优势。如果 H1B受益人
的劳工证或I-140申请,是在H1B签证到期的第六年前的365天或更长时间内递交的,H1B受
益人可以逐年延期H1B签证。在目前法律条文下,L-1没有此项选择。
---L-1签证的优势---
1.无需雇主证明
如上所述,尽管H1B在6年后延期这一点给受益人带来诸多的便利,但L-1签证在其他一些
方面更具有优势。申请L-1签证的雇主不必证明他们在美国找不到合适的员工,而提交H1B
签证的公司在申请LCA时,必须申明该公司不是以雇佣H1B为主。此外,L和H类签证都不必
登广告也不需要提供招聘证明。
2.无基本薪水要求
L-1签证申请的关键特点是没有基本的薪水要求。反过来,H1B签证要求雇主按照劳工部的
要求提供基本薪水,或提供雇主通常在招聘该职位是所发的实际薪水。L-1签证的另一个
有利因素是持L2身份的配偶可以获得工作许可在美国工作。而H1的配偶则不允许在美国工
作。
3. L-1签证不需要相关的政府证明
申请H1B签证须提交的一项文件是劳工部核准的LCA。尽管L-1申请不涉及申请LCA,但雇主
须提交关键文件以证明其海外公司及美国国内的公司都存在并且是合格的实体。成立不满
一年的美国公司也可以申请L1,需要在美国有具体办公场所,同时提供可以建立国外公司
和美国公司“合格关系”的证明,包括公司成立章程,国外公司收支平衡表,所有权证明
,发行股票证明等。
你好,美国L1签证是美国跨国公司申请短期性的工作签证,是发给将被派往去美国分公司、母子公司、附属公司或者合资公司工作的经理级高管或者专业技术人员。
这个签证适合中国各类企业在美国经商,需要调动企业的特殊技能人员到美国工作。
申请人是受中国总部的调遣往美国工作,可以依法向美国移民局申请绿卡,不受任何民配额的限制。一旦申请人申请获得批准,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L1持有人可以申请家属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免费教育福利。
特点: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跨国公司内部经理级高管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的雇员在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公司机构内的调派。
L1签证的受益人在提交L1申请前的三年内,必须在其作为申请人的中国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该中国公司必须和在美国的机构属于母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的关系,并且有实际的资金和业务的来往。
同时,L1签证也适用于那些正在筹划设立美国关联公司办公室的跨国公司将经理级高管和专业人才送到美国来进行办公室的筹备,但是,这样的L1签证通常只有一年的有效期。到期后申请人必须提出延期的申请。
L1签证给中国的投资移民人提供了一个通过EB-1C的快捷和省钱的移民渠道。
因为EB-1C跨国公司经理和管理人员移民签证几乎是为符合L1A的跨国公司经理和高管人员量身定做的。EB-1C是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每年有40,000个签证名额。而目前,一些名额尚未用完,也就是说不用等待漫长的排期。虽然L1A并非是申请EB-1C的前提,但是,拥有L1A签证会使得EB-1C移民申请相对容易。因为一方面,对于申请人来说,申请材料几乎相同,另一方面对于移民局审批来说,之前的L1身份会使绿卡申请的理由更为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