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加纳办签证(去加纳办签证要多久)

旅游签证 (28) 1周前

你是否曾梦想着踏上非洲的土地,感受那片神秘而美丽的土地?加纳,这个位于西非的国家,以其独特的文化、美丽的海滩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吸引着无数游客。想要顺利前往加纳,办理签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本文将为你详细解析去加纳办签证的流程,让你轻松搞定加纳行。

一、加纳签证类型

在前往加纳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加纳的签证类型。加纳签证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 旅游签证:适用于前往加纳旅游、探亲访友或商务活动的短期停留。

2. 工作签证:适用于在加纳工作的人员。

3. 学生签证:适用于前往加纳留学的学生。

4. 商务签证:适用于前往加纳进行商务活动的人员。

二、加纳签证申请条件

1. 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需在申请签证时至少还有6个月。

2. 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3. 照片:提供近期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4. 往返机票:提供往返加纳的机票预订证明。

5. 酒店预订:提供在加纳的酒店预订证明。

6. 经济能力证明:提供经济能力证明,如银行流水、工资单等。

7. 其他材料:根据签证类型,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三、加纳签证申请流程

1. 在线申请:登录加纳移民局官方网站,填写签证申请表,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 支付签证费:根据签证类型和停留时间,支付相应的签证费用。

3. 预约面试:部分申请人可能需要预约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所有申请材料。

4. 提交申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照片、机票预订证明、酒店预订证明、经济能力证明等材料提交给加纳使领馆。

5. 等待审批:提交申请后,等待加纳使领馆审批。

6. 领取签证:签证审批通过后,前往加纳使领馆领取签证。

四、加纳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1. 材料准备:在申请签证前,务必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签证申请进度。

2. 真实信息:在填写签证申请表时,务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3. 面试准备:如果需要面试,提前了解面试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

4. 签证费用:签证费用可能会根据汇率波动而有所变化,请提前了解最新汇率。

5. 签证有效期:加纳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如需延长停留时间,需在入境后向移民局申请延期。

五、加纳签证常见问题解答

| 问题 | 答案 |

| :--: | :--: |

| 加纳签证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 一般情况下,加纳签证申请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根据申请材料和个人情况而定。 |

| 加纳签证费用是多少? | 加纳签证费用根据签证类型和停留时间而定,具体费用请咨询加纳使领馆。 |

| 加纳签证可以延期吗? | 可以,在加纳入境后,可向移民局申请延期。 |

| 加纳签证申请失败后可以重新申请吗? | 可以,但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并支付签证费用。

去加纳办签证虽然需要一定的准备和耐心,但只要按照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操作,相信你一定可以顺利拿到加纳签证,开启一段美好的加纳之旅。祝你在加纳度过一段难忘的时光!

办理去加纳的签证,需要多少钱

入境签证:

加纳驻华使馆建议所有签证申请人在预计启程的日子前两周至一个月间递交签证申请和护照。加纳驻华使馆办公时间为每周二和周四上午9:00至中午 12:00。

申请加纳商务签证需提交:邀请信(传真件也可)、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邀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中方公司的英文介绍信(派遣函),盖公章、两份签证申请表(英文填写)、两张两寸彩照(底色无要求)、申请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旅游签证需提交:邀请信(传真件也可)、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在职证明、两份签证申请表(英文填写)、两张两寸彩照(底色无要求)、申请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签证费360元(一次入境), 700元(加急、多次入境签证)

去加纳共和国怎么办证需要哪些证明到哪里办,

一、总体要求

所有拟来加纳的中国公民均需事先向加纳驻中国大使馆申请入境签证。有意来加纳的投资经商者,应预先向加纳驻中国使馆或中国驻加纳使馆了解投资信息,咨询有关商机。

二、入境要求

(一)入境签证:所有入境加纳的中国公民,必须持有效中国护照和加纳驻中国使馆颁发的入境签证。

(二)紧急入境签证:此签证只适用于急需到加纳维修机器的特殊技工等。入境者需提前14天,由本人或在加纳的邀请人向加移民局长递交书面申请并获得同意后,方可在入境时获得签证。书面申请需包括以下内容:

1、入境者国籍、在加地址、职业或来加后将从事的工作

2、护照资料

3、预定抵达日期

4、来访目的、停留期限

5、一份保证尊重当地法律和习俗的保证书。

(三)落地签证:此签证只发给加纳在该国未设使领馆、未能事先得到入境签证者。

(四)再入境签证:发给正在加纳办理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又须临时出境者,但需向移民局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

1、再次入境的原因

2、拟在加纳停留期限

3、是否有有效的往返机票

4、足够的资金证明

(五)过境签证:发给过境加纳前往第三国人员。持此签证者只允许在加纳停留48小时,其间不可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六)多次往返签证:发给已在加纳投资、工作或居留人员。

三、访问签证

(一)所有持商务、旅游、访问签证者进入加纳时,可获得最长60天停留许可。

特别提醒:除紧急入境签证、多次往返签证及有特别注明的签证外,其它签证持有者不得在加纳从事任何商业活动,被发现者一律给予拘留、罚款和驱逐出境。

(二)停留许可允许延期2次,每次2个月,共计6个月,此段时间持证人须办好所有经商手续。若在此时间内未能完成,只能采取:(1)返回原居住国家;(2)请加方有关单位出具未能完成相关手续之证明,申请延期。

(三)访问签证延期手续

1、填写延期申请表(移民局提供)

2、护照照片1张

3、回程机票复印件

4、资金证明

5、加纳邀请人的证明信

6、未能完成有关公司登记手续的证明

四、注册公司

投资者抵达加纳后必须先到注册总部(Register General Department)办理公司注册手续,以取得营业执照和公司证书。

请注意:取得上述执照和证书后,还需根据公司的性质到投资促进中心、自由区管理委员会或矿产管理委员会办理有关手续。上述3部门将为投资者出具在加合法身份证明信。在取得移民局的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后,投资人方可开业。

五、投资促进中心(GIPC)

加纳投资促进中心是加政府为鼓励和促进投资而设立的机构。除矿产、石油勘探,医生、律师和在自由贸易区名下登记的公司外,其它公司均到该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一)投资金额要求

1、与加纳人合资公司:外资不得低于1万美元

2、独资公司:外资不得低于5万美元

3、商品贸易公司:外资不得低于30万美元,加纳雇员不得少于10人。

上述投资金额也可为货物。

(二)投资促进中心要求

1、公司文件

2、公司银行帐号

3、手续费1000美元

4、雇员名额费500美元

(三)自动给予的雇员配额

1、投资额1-10万美元或相当于该数量的加纳塞地,1人。

2、投资额10-50万美元或相当于该数量塞地,2人。

3、投资额50万美元以上或相当于该数量塞地,4人。

(四)禁止外国人从事的行业

1、市场零售、沿街兜售和街头小商贩。

2、经营出租车和租车业(外国人只有在拥有10辆新车以上的车队时才允许经营租车生意)。

3、除足球以之外的所有赌博性质的投注及彩票生意。

4、美发、理发

六、自由贸易区委员会

自由贸易区委员会向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投资人完成在该区进行投资的相关手续。

希望成为自由贸易区发展商或拟在自由贸易区开办企业的投资人需要办理不同执照和许可。

只要得到自由贸易区委员会的批准,任何一片加纳土地或厂房均可宣布为自由贸易区。

(一)要求

投资者允许将租赁的土地或自己的地产用于开发和经营自由贸易区。

(二)自由贸易区发展商

任何希望成为自由贸易区发展商的投资者必须取得自由贸易区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

发展商营业执照费第一年为4000美元或相当于该数额的塞地。此后每年执照更新费为2000美元或相当于该数额的塞地。

营业执照在申请人完成相关表格后给予颁发。

(三)自由贸易区企业/公司

任何拟申办自由贸易区制造业、商业和服务业公司的投资者,必须获得自由贸易区委员会颁发的相关执照。

(四)工作和居留许可

(1)取得营业执照的发展商和企业,若从国外雇用加纳不具备的技工,须为每个技工办理工作和居留许可。

(2)雇主须在雇员抵加两个月前向自由贸易区委员会递交工作和居留许可申请,并附上该雇员的健康证明。

(3)每个雇员的居留许可有效期不超过2年。

(4)申请人需按以下规定向自由贸易区委员会交费,该费用包括移民局颁发居留许可手续费。

第1、2年,每个雇员每年200美元;

第3、4年,每个雇员每年400美元;

第5年及以后,每个雇员每年500美元。

(5)工作许可不可转让,已支付的费用不能退款。

七、矿业委员会

任何计划投资矿产和石油业者须依法向矿业委员会登记。该委员会可为正在从事勘探工作的投资者出具推荐信以便其办理延期居留。

根据公司法登记后,投资者必须出示拥有、租用或拟租用之不动产证明。

八、移民配额

投资者在加纳登记公司后,可向移民配额委员会申请外籍雇员名额,并按有关部委给予的名额,雇用外籍员工。

1)雇用外籍员工工作许可,将注明雇员数量和工种。

2)雇用外籍员工名额批准书上,可能会对某个特殊岗位规定期限,该外籍雇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其技术传授给其加纳籍助手。

(一)申请配额手续和要求

1、填写一份移民定额表格

2、银行对账单

3、投资促进中心、矿委会等相关部委出具的推荐信

4、填写一份雇员申请表,提供雇员详情、简历、有关证书和护照影印件

5、申请如获批准,移民配额委员会将致函移民局。

九、工作许可(临时)

已登记注册的机构可为其雇员向内务部申请工作许可。工作许可上将注明雇主姓名。持工作许可者在获得移民配额委员会书面批准前,不得在工作许可规定的受雇公司和规定的工种外从事任何有偿活动。

有特殊技能的配偶可发给工作许可。

十、专业人士

外籍医生、牙医、律师、药剂师和其它专业人士,未按有关规定向相应职业单位登记而从事其专业活动属违法行为。所有计划来加从事上述职业者,在申请入境签证时,必须提供资格证书,以便确定其是否具备注册资格。

十一、居留证

(一)移民局长可向拟在加纳长期居留的外国人颁发居留证。

(二)除在居留证上另有规定外,持居留证者不得从事任何就业、经商或专业活动。

(三)首次申办居留证,居留期以4年为限,可延期。

(四)已获得有效期4年的居留者,以后还可申请延期长居留期限;如持证者满足了前次所发居留证规定的所有条件,从未滥用许可特权,移民局长对其表现感到满意,可给予不超过4年的延期许可。

(五)移民局长可向已取得居留证者(或称户主)配偶或家属颁发居留证,条件是这些人不得从事任何有报酬工作。

(六)颁发给配偶或亲属的居留证有效期不超过户主居留证的有效期或户主居留证所剩余的居留期限。

申请居留证要求

1.公司文件:注册证明;营业执照、开业证明、完税单和公司规章正本及影印件

2.公司为申请人出具的申请信

3.填写居留证申请表

4.4张护照照片

5.相关部委的批件

6.外侨登记表

7.身份证明(护照)、个人简历

十二、换发居留证

无论是持访问许可还是持居留证,均可向移民局长申请延期。该申请可送至加纳任何一个地方移民办公室。

十三、更换或中止工作

当一个外国人受雇到加纳工作时,

雇主应在雇员开始工作7天内,填写规定的表格,将雇员开始工作日期报送移民配额委员会并抄送移民局长,另需按规定的格式向移民局长递交承担此人遣返费用担保书。

雇员也应在开始工作7天内,填写规定表格,通知移民配额委员会,并抄送移民局长。

十四、非法工作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聘用外籍员工。

任何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雇佣一名外籍人员,将被移民局处1000万塞地罚款;任何个人违反此规定,将被处以500万塞地罚款。

被罚款公司未能在7天之内如数付清所罚款属违法行为,必须支付最高罚款。被罚个人未能付清罚款,将支付最高罚金,上述两项最高罚金由法官决定。

(另据移民局官员告:外籍雇员结束或拟更换工作,必须返回原居住地,重新办理有关手续,私自在不同公司之间调换工作被移民局发现,将被驱逐出境;离开一个公司自创公司者,须向移民局陈述充分的理由,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办理有关居留手续,否则将驱逐出境。)

十五、年度报告

所有依法获得移民配额的雇主,必须于每年元月14日前,按规定填写有关报表送交移民局长,并提供其一年来在加纳雇佣的所有外籍员工的姓名和地址。

十六、永久居留

2000年通过的移民法573条,对在加居住时间较长并对加纳经济做出贡献的外国人,申请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做出了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加纳永久居留:

1.在递交申请之前连续在加纳居住1年未出境

2.在加7年中累计有5年时间居住在加纳

3.由两名加纳内务部长承认的社会名流、政府高级官员和律师出具的良民证明

4.未被处于1年或1年以上监禁

5.已对加纳发展做出了实质性贡献或主管部长认为有能力对加纳的发展做出贡献者。

6.得到批准后拟在加纳永久居住

7.申请永久居留时已拥有有效的居留许可

十七、各种收费标准

访问签证:5万塞地移到新护照上费用 5万塞地

紧急入境:100美元过境签证 20美元

1次再入境签证:40美元多次出入境:100美元

永久居留身份:1000万塞地

惩罚费标准:

访问签证过期费每月10万塞地;

居留过期每月20万塞地,超过半年120万塞地,

非法工作者,将受到拘捕、罚款1000万塞地和驱逐出境。

持加纳护照如何办理香港visa签证

可以直接将签证申请材料邮寄或通过在港的保证人/咨询人交至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证申请表可向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索取,也可从入境事务处的网页上下载。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页的说明,香港签证一般需要以下申请材料:

1、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ID 1003A)

2、认收通知卡(ID 813)

3、两张邮寄标签(ID 839)

4、申请人的近照(已把近照贴在申请表格(ID 1003A)第1页)

5、申请人的旅行证件的影印本,须载有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签证的详情(如适用)

6、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证明,例如银行结单、储蓄户口存折、税款收据等,以及工作证明影印本(如有),例如公司签发的假期信、薪金证明等

7、交通安排,例如航班资料

8、来港观光的证明的影印本,例如参加来港旅行团的收据、行程等(只适用於来港观光)

9、拟访港後到访下一个目的地的证明的影印本、行程等(只适用於来港过境)

10、来港作商务访问的证明的影印本,例如由申请人的雇主所发出的信件确认申请人拟在港的商务活动、由在港公司所发出的邀请信、由业界机构发出确认申请人来港出席商品交易会及展览会的信件等(只适用於来港作商务访问)

11、与在港保证人的关系证明的影印本(只适用於来港探亲)

12、有关来港目的证明的影印本(如来港目的非为观光、过境、商务或探亲)保证人须递交的申请表格及文件:(i)适用於以公司作为保证人的申请:来港旅游/过境(保证人)申请表(ID 1003B);商业登记证影印本。(ii)适用於以个人作为保证人的申请:来港旅游/过境(保证人)申请表(ID 1003B);保证人的香港身份证影印本;保证人的旅行证件影印本,须载有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最近进入香港特区的入境印章/延期逗留标签(如保证人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其他详细情况,可浏览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