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演出签证(美国签证现场视频)

旅游签证 (10) 1周前

在当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文化交流成为了各国之间友好往来的重要桥梁。而美国,作为世界文化艺术的中心之一,每年都吸引着众多艺术家和表演者前往交流演出。要想顺利进入美国进行演出,申请美国演出签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美国演出签证的申请攻略与注意事项。

一、美国演出签证类型

1. B-1签证:适用于商业活动,如商务考察、参加展会、洽谈业务等。

2. B-2签证:适用于旅游、探亲、医疗等非商业活动。

3. O-1签证:适用于具有特殊才能的外国艺术家、表演者等。

4. P-1签证:适用于职业运动员、团体表演者等。

5. P-2签证:适用于文化交流项目中的表演者。

(表格:美国演出签证类型对比)

签证类型 适用对象 特点
B-1 商业活动 需邀请函
B-2 旅游、探亲、医疗等 无需邀请函
O-1 具有特殊才能的外国艺术家、表演者等 需邀请函
P-1 职业运动员、团体表演者等 需邀请函
P-2 文化交流项目中的表演者 需邀请函

二、美国演出签证申请流程

1. 确定演出类型:根据演出类型选择合适的签证类型。

2. 联系美国主办方:与主办方取得联系,获取邀请函。

3.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签证类型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4. 在线填写DS-160表格:在签证官方网站上填写DS-160表格。

5. 预约面签时间:在签证官方网站上预约面签时间。

6. 缴纳签证费用:按照要求缴纳签证费用。

7. 准备面签材料: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前往领事馆面签。

8. 面签: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领事馆进行面签。

9. 领取签证:签证审批通过后,领取签证。

(表格:美国演出签证申请流程)

步骤 内容
1 确定演出类型
2 联系美国主办方
3 准备申请材料
4 在线填写DS-160表格
5 预约面签时间
6 缴纳签证费用
7 准备面签材料
8 面签
9 领取签证

三、美国演出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1. 邀请函:邀请函是申请签证的关键材料,需确保邀请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签证照片:签证照片需符合美国签证照片要求,尺寸、背景、表情等都要符合标准。

3. 签证费用:签证费用需按照规定缴纳,逾期不缴纳可能导致签证申请失败。

4. 面签表现:面签时保持自信、诚实,回答问题时注意语速和语调。

5. 材料准备:确保所有申请材料齐全、真实,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签证申请失败。

6. 签证审批时间:签证审批时间较长,需提前做好准备。

7. 签证有效期:签证有效期根据个人情况而定,需确保在有效期内入境美国。

申请美国演出签证需要耐心和细致的准备。只要按照以上攻略和注意事项进行,相信您一定能顺利获得美国演出签证,实现文化交流的梦想。祝您好运!

美国艺术家签证有哪些要求

根据您的问题,我可以大致帮助您:O,P均属于签证类,有效期长短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就一年有效。下面是O,P签证的区别和各自的优缺点,希望对您有用!您自己也知道了移民的条件!~若合适!可以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办理,祝好运。

O签证的条件及其优点

1990年移民法将演艺人员(entertainers)及运动员(athletes)人H-1B类中分出来,创立了两种新的签证:O签证和P签证。这里谈谈O签证。

以前谈到H-1b签证时,提到H-1b签证的条件之一是具备学士学位的学历。而O签证则只需要证明拥有杰出能力或在本行有特殊表现,不需要有大学学士学位。O签证专门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外国人及有关伴随人员及其配偶。没有每年配额限制。不过其要求本身会就会限制名额。

O签证分O-1及O-2两种。O-1专发给具有"特殊能力"的外国人(Principal alien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移民法对O-1有三种标准:

(1)最高标准适用于从事科学、教育、商业及体育人士;

(2)较轻松标准适用于从事艺术方面的人士;

(3)中等标准适用于在电影方面有特殊贡献的人士。

1、在科学、教育、运动或商业方面拥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申请O-1签证的标准最高,即只有那些在专业领域取得最优异成就的少数顶尖人士(the small percentage who have risen to the very top of his or her field)才有资格。提出申请的外国人必须出具获得诸如诺贝尔奖等国际或国内承认的重要奖章的证明,或提出下列文件中至少三项,以体现该外国人在其专业领域的成就,获得国际或国内赞扬:

(1)因为优秀成就而获得的国际或国内奖章;

(2)属于有关专业领域协会会员证明,而加入协会的条件必须是依专业领域优秀成就为标准;

(3)专业刊物对于该外国人专业成就的报道,需附上题目、日期、作者以及必要的译文;

(4)该外国人因为专业而被选为专业评委评审专家;

(5)该外国人在有关领域作出重大科学、学术或商业贡献;

(6)在学术杂志或其它传播媒体发表专业文章;

(7)该外国人在声誉卓著(distinguished reputation)的组织担任重要职务(Critical or essential position);

(8)该外国人拥有高薪或其它高待遇(需合同或其它证明),或其它类似证据。

2、在艺术方面拥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申请O-1签证的标准比第一类的标准低一些。即只要求优异(distinction)。具体指在艺术领域杰出(prominent)、领导性(leading)或著名(well-known)。艺术的概念包括任何一方面的创造活动或努力,例如美术(fine arts),视觉艺术(visual arts)和表演艺术(performing arts)。另外其它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人员如指导,场景、灯光、音响设计师,指挥,教练,化妆师,音乐指导,动物训练人员等等均算艺术人员。移民法规定,证明distinction需提供以下文件以证明该外国人在专业领域中具有杰出(prominent)地位:

(1)此外国人在特定领域获得重要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提名或得奖证明。奖项包括影艺学术奖(Academy award)、艾美奖(Emmy Award)、葛莱美奖(Grammy Award)或导演公会奖(Director's Guild Award);

(2)或至少下列文件中的三项:

A、该外国人曾在或将在获得赞誉的制作(productions)或活动(event)中担任主演(leading role)或担任重要角色的证明,包括剧评、广告、宣传品、出版合同或赞助文件;

B、该外国人曾因其成就而获得全国性或国际声誉,有报纸、杂志或其它出版物报道有关此人的评论文章或其它出版材料;

C、此外国人曾在声誉卓著的组织担任领导,突出或主要角色证明(包括报纸、专业杂志或其它出版物的报道);

D、此外国人在商业界或评论界广获佳评的证明(包括各种媒体的报道);

E、此外国人曾因其成就,而获有关组织、评论家、政府机构或其所从事领域中的其它专家重大表扬称誉。必须出示证明者的权威、专业知识以及对此外国人的成就的了解;

F、此外国人在其它专业领域因其成就而获高薪或其他待遇。或其它相应证据。

3、在电影或电视方面拥有杰出成就的外国人申请签证的标准,也是distinction(优异)。电视行业中杰出(outstanding)、著名(notable)或担任主要角色(leading role)。各方面的证据要求与上期谈的第二类(艺术人才)相仿。

值得提醒的是,在O-1签证申请获得批准之前,必须提出与跟此外国人的能力或成就有关的适当同等团体(peer group)就此人准备从事的工作性质及其资格进行咨商的证明。这个同业团体应该是这个行业内拥有专长的适当协会或实体。这种咨商意见必须描述此外国人在这个专门领域的能力和成就,并说明这个职务是否需要拥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担任。

P签证的要求

P签证专门发给不够O签证中所规定的特优人才标准(extraordinary ability standard)的娱乐人员及运动员。P签证又分P-1、P-2、P-3和P-4四。下面重点介绍P-1、P-2签证。

P-1适用于暂前来美国从事下列活动的人:

(1)以个人或团体小组成员身份,参加水准获国际承认的运动比赛;

(2)在具有国际声誉的团体中演出,或为其表演之主要成员,而且与此团体已有至少一年的关系,并对此团体的演出提供重要功能。

为运动员或运动小组提出申请,必须附有这个小组在运动方面的表现获得国际承认的证明。为非以个人身份或美国队伍成员身份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提出申请,必须附有这个运动员在此项运动方面的成就已获得国际承认的证明。国际承认(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指在某一领域有高水平的成就,并且能提供证明体现这种成就在不止一个国家享有崇高声誉或重要地位。

P-1签证运动员和娱乐团体申请P-1之前,申请人必须向对此外国人的运动或娱乐享有专业了解的劳工组织咨询,以证明所声称的成就及其它各方面的条件。

P-2签证专门发给以个别或团体成员身份暂时前来美国参加演出的外国艺术家或演艺人员,或是此种团体的演出不可缺少的人员,以及寻求根据美国与外国组织之间的交流计划前来演出的外国人,而且这些计划是供美国与有关国家之间的艺术家和演艺人员或团体从事短期的交流。

申请P-2签证之前,必须向适当的劳工组织咨询,该组织需对预定进行的工作性质及参加这些活动的外国人的资格进行书面证明。

为持有P签证者提供艺术基本补助功能的随行人员,可以申请适当的P签证。

去美国当艺人签证应办理什么的

H类签证(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

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O类签证(即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

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P类签证(即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演人员、参加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以上几种都是适合的,看知名度了。祝美国签证顺利

美国签证类型

美国签证的类型有:移民签证与非移民签证两大类。

一、移民签证又可以分为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

1、亲属移民: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

(1)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随到随办。

(2)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①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②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③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④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2、职业移民:又称工作移民,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

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是一条重要的道路。

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1)优先劳工。

(2)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

(3)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

(4)特殊移民。

(5)投资移民。

3、婚姻移民。

CR1: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

IR1: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

CR1/IR1/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二、非移民签证:主要为“短期”或“旅游访问”签证,只允许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虽然”短期”停留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

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美国签证分为18类48种,类别以英文字母排序,从A到R,种则在类字母下以数字排序,为A-1,A-2等,另有两类特别免签加注WB&WT和GB>。

A类——外交人员。

B类——短期访客。

C类——过境人员。

D类——机组人员。

E类——特别投资商。

F类——学生。

G类——国际组织人员。

H类——特别技能人员。

I类——记者。

J类——访问学者。

K类——美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L类——跨国公司人员。

M类——特种技能学生及家属。

N类——北大西洋组织成员国代表及家属,以及特殊移民人员的家属。

O类——杰出人员及助手。

P类——国际知名人士及家属。

Q类——文化交流项目人员。

R类——宗教界人士。

S类:

S-5:提供违法组织或企业紧急信息的个人。

S-6:提供与恐怖组织有关信息的个人。

T类:

TN:北美自由贸易法案的从业人员。

TD:北美自由贸易法案从业人员的配偶或子女付其费用。

签证的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通常表示从签证签发之日到签证过期之日的这段时间内该签证有效并可以被用于相同目的的旅行。要确定能用该签证赴美旅行多少次,请查看签证上的入境次数(”entries”代表入境次数)。

如入境次数为多次(“M”代表可多次入境),那么签证所有人可在签证失效日期前持该签证多次赴美旅行,但每次旅行的目的必须相同。如果签证的入境次数为一次,那么只能在签证有效期内持该签证入境美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