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移民目的地之一,每年吸引着无数人前往。而美国亲属移民签证,作为美国移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让无数家庭得以团聚。美国亲属移民签证究竟是如何申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接下来,就让我带你一探究竟。
一、美国亲属移民签证的分类
我们需要了解美国亲属移民签证的分类。根据美国移民法,亲属移民签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 分类 | 定义 |
|---|---|
| F1 | 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 |
| F2A | 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
| F2B |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
| F3 | 美国永久居民的未婚子女 |
| F4 | 美国永久居民的已婚子女 |
二、美国亲属移民签证的申请流程
了解了签证分类后,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申请流程。
1. 评估资格:您需要评估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根据上述分类,您需要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类亲属移民。
2. 提交I-130表格:如果您符合申请条件,接下来需要提交I-130表格,即“亲属移民申请表”。该表格需要由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填写并提交。
3. 等待排期:提交I-130表格后,您需要等待排期。排期是根据签证分类和申请人的家庭关系来确定的。排期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可以参考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的官方网站。
4. 提交DS-260表格:当您的排期到达或提前时,您需要提交DS-260表格,即“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
5. 预约面试:提交DS-260表格后,您需要预约面试。面试地点通常为美国驻您所在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
6. 面试:面试时,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有效护照
* 签证申请费
* 面试通知
*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7. 签证发放:面试通过后,您的签证将被发放。
三、美国亲属移民签证的注意事项
1. 排期:美国亲属移民签证的排期时间可能会很长,因此请耐心等待。
2.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要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可能会导致申请被拒绝。
3. 面试:面试时,请保持自信、诚实,并准备好回答签证官的问题。
4. 费用:美国亲属移民签证的申请费用包括I-130表格费用、DS-260表格费用、签证申请费等。
5. 法律咨询: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四、总结
美国亲属移民签证是许多家庭实现团聚梦想的途径。了解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助于您顺利申请。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申请顺利!
(本文完)
法律分析:美国移民签证分为直系亲属移民签证、其他亲属移民签证和职业移民签证。
直系亲属移民签证:IR-1(结婚2年)和CR-1(未满2年)、IR-2和CR-2(未满21岁子女)、IR-3(孤儿入境)、IR-4(孤儿领养完成)、IR-5(21岁公民父母团聚)。
其他亲属移民签证:主要是子女签证如F1(公民子女及孙子女),F2-A/F2-B(永居配偶及子女),F3(公民子女及其配偶),F4(公民兄妹及配偶子女),和乐透绿卡DV。
职业移民签证:EB-1(E1杰出人才高管签证) EB-2(艺术科学商业人才签证)
EB-3(E3高级专业人员签证)、EB-4(E4宗教移民签证)、EB-5(E5投资移民签证)、特别移民(SIV包含驻阿富汗海外翻译)。
法律依据:《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三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
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八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您好!
首先您姐姐必须已经成为美国公民,然后您可作为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申请绿卡,您姐姐是主申请人,您是受益人。如果您姐姐符合条件,您最好委托美国移民律师尽快在美准备并提交您的申请。在您的亲属移民申请初步获得批准后,如果您的排期又已到达(目前亲属移民第四类的排期等候时间较长,照目前的速度,需等10年左右),在收到国家签证中心的通知后,您的律师需提交签证文件,然后美国驻中国领事馆会通知您签证面试,在面试通过后您以及您符合条件的家属可获得绿卡资格。当务之急是尽快提交申请,越早提交申请,您的优先日期就越早。如需美国移民法律帮助可留言联系进一步咨询。
Disclaimer:上述讨论不形成律师客户关系,法律运用可因个案具体差异而产生巨大差异,律师需了解个案详细情形方能提供有效帮助。
由于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ImmediateFamilyMembers),所以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在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重要提示
一、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双方,需提出两份申请。
二、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问题被拒绝I-485的申请。移民法不要求美国公民父母在申请I-485时身份还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请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当其I-485申请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经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处理。在这期间他们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
三、此类申请I-485的申请人能否申请回美纸?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在递交I-485时,已经失去身份六个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纸了,有个别情况移民局仍然会批准回美纸,但申请人即使有“回美纸”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许再进入美国的可能性。因为移民法规定身份失效六个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许入境。
四、美国公民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如果此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但他是在此美国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且出生纸上写有此父亲的名字,此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的移民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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