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韩两国关系的日益紧密,越来越多的中国家庭选择前往韩国生活或留学。对于一些想要长期留在韩国的家庭成员来说,办理韩国家属签证无疑是一道难题。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韩国家属签证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项,助您轻松实现家庭团聚的梦想!
一、韩国家属签证类型
韩国家属签证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配偶签证(F-3签证):适用于韩国公民的配偶。
2. 未婚子女签证(F-4签证):适用于韩国公民的未婚子女。
3. 已婚子女签证(F-4-1签证):适用于韩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4. 其他亲属签证(F-4-2签证):适用于韩国公民的其他亲属,如兄弟姐妹、父母等。
二、申请韩国家属签证所需材料
以下是申请韩国家属签证所需的基本材料,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表格仅供参考:
| 材料 | 说明 |
|---|---|
| 1.护照 | 护照有效期需在申请时至少6个月 |
|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 由韩国法务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具备合法居留资格 |
| 3.在留资格申请书 | 填写个人信息、申请目的等 |
| 4.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如结婚证书、出生证明等 |
| 5.申请人照片 | 近期护照照片 |
| 6.申请人身份证明 | 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
| 7.韩国亲属的身份证明 | 如护照、身份证等 |
| 8.韩国亲属的经济能力证明 | 如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 |
| 9.住宿证明 | 如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
| 10.其他材料 |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韩国驻华使领馆。
2. 预约面试:通过韩国驻华使领馆的官方网站预约面试时间。
3. 面试: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参加面试,回答签证官的问题。
4. 审批:使领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结果将在面试后一段时间内公布。
四、注意事项
1. 真实信息:在申请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一旦被发现造假,将被拒绝签证。
2. 材料准备:提前准备所有申请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申请失败。
3. 面试技巧:在面试过程中,保持自信、礼貌,认真回答签证官的问题。
4. 费用:申请韩国家属签证需要缴纳一定的签证费。
韩国家属签证的申请虽然繁琐,但只要认真准备,相信您一定能够顺利获得签证,实现与家人团聚的梦想。在此过程中,请密切关注韩国驻华使领馆的最新动态,祝您好运!
韩国的签证种类有很多,而韩国的探亲类签证确是非常让人头疼的,虽然申请的材料去呗不大,但是要知道你要申请的证件和你的身份要对上号,所以下面这篇攻略你值得拥有。
种类
韩国探亲签证类型有很多,包括亲属访问及参加婚礼、海外同胞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留学生父母、永住者家属等探亲签证。
一、亲属访问及参加婚礼等邀请直系亲属(C-3-1)
签发对象:受韩国亲属邀请的短期访问者。
入境次数:单次签证
有效期:3个月
停留期:最多可以停留90天
二、同胞配偶等(F-1-9)
签发对象:持有海外同胞(F-4)滞留资格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入境次数:多次签证
有效期限:1年
停留期限:最多可以停留90天
三、有优秀能力的外国人的父母(F-1-15)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人及其配偶的父母:
(1)优秀人才:采访(D-5)、驻在(D-7)、企业投资(D-8)、贸易经营(D-9)、教授(E-1)、特定活动(E-7)签证持有者,年均收入为去年人均国民总收入的2倍以上的人员
-在维持符合上述条件活动范围的同时,变更停留资格(F-2,F-5)的人员也包括其对象在内。
-但,若在国内大学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后,将停留资格变更为上述签证资格的人员,年均收入条件修改为人均国民总收入以上。
(2)投资者:按照《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外汇交易法》,《投资移民制》等法律法规,在国内投入3亿韩元以上资金后连续6个月以上停留在国内并持有外国人登录证的人员
(3)留学生:停留在韩国的同时在国内大学硕博士课程接受教育已过6个月以上的人员
-但,若包括受邀人在内的邀请人家属为3人以上,必须提交证明相当于去年人均国民总收入50%以上的停留经费(学费除外)储存在国内的材料。
入境次数:单次签证
有效期限:3个月
停留期限:最多可以停留90天
四、国民子女(F-2-2)
签发对象:韩国国民的未成年子女或与国民的婚姻关系(含事实婚姻)中所生子女
入境次数:单次签证
有效期限:3个月
停留期限:最多可以停留90天
五、外交同住F-1-3
签发对象:外交(A-1),公务(A-2)或者协定(A-3)资格者的同居者,且不属于其家户人员。
入境次数:单次签证
有效期限:3个月
停留期限:最多可以停留1年
六、高中以下留学生父母F-1-13
签发对象:在高中以下教育机关接受教育的外国留学生的父母。
入境次数:单次签证
有效期限:3个月
停留期限:最多可以停留1年
七、永住者家属F-2-3
签发对象:永住资格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入境次数:单次签证
有效期限:3个月
停留期限:90天(子女),配偶(1年)
八、随同F-3-1
签发对象:符合文化艺术(D-1)至特定活动(E-7)滞留资格者的配偶、未婚的未成年子女※符合技术研修(D-3)滞留资格者的家属除外。
入境次数:单次签证
有效期限:3个月
停留期限:1年或2年
韩国探亲签证所需材料
一、国外邀请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1.韩国律师事务所公证过的邀请函原件(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2.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3.居民登录表誊本
4.能够证明亲戚关系的材料(户籍口除籍誊本、族谱、长期往来的书信、KBS离散家属确认书等)
二、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护照原件
2.1张照片
3.1张签证申请表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交身份证原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全家合影)
7.家谱图(自己编写即可,)
9.在职证明(有统一的格式,请参照附件)
10.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三个月前办理的暂住证(户口所在地属于其他领事馆管辖的必须提供)
1.申请探亲签证的申请人仅限朝鲜族人。
2.现在只能接受父母邀请孩子或孩子邀请父母或配偶邀请。
3.护照是以下地区签发的,如果在上海申请签证,需要提供在职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暂住证原件;(陕西、甘肃、宁夏、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辽宁、黑龙江、吉林、广东、广西、海南、福建、上海、安徽、江苏、浙江、山东、港澳台)
4、以上收费不含发票,如果需要发票,需要交纳8%的税费!
不可以直接携带,但是可以通过邀请家属成为F-3签证(随同签证)。
F3签证是一种家属陪同签证,符合文化艺术(D-1),留学(D-2),一般研修(D-4),采访(D-5),宗教(D-6),派驻(D-7),企业投资(D-8),贸易经营(D-9),求职(D-10),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艺术演出(E-6),特定活动(E-7)资格者的配偶及无配偶的未成年子女都可以申请。
办理韩国F3签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签证申请表。
2、护照原件。
3、标准规格照片1张。
4、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明书、亲属关系记录证明或出生证明等(中国人提交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户口本等)。
5、维持生计能力证明材料:邀请人的在职证明及纳税事实证明等。不能提交纳税事实证明的情况(举例:部分D系列,与主要滞留资格者者一同申请的情况),提交其他财产证明。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直接到所在领区的韩国领事馆就可以办理。
扩展资料:
韩国d随同签证停留期和有效期:
1、派驻员(D-7)、企业投资派驻员(D-8)的随行家属:可以申请有效期限为2年的多次签证,发放签证时最多可以停留的期限为2年。
2、到指定的经济自由区投资,并持有企业投资(D-8)签证资格者的随行家属:可以申请有效期限3个月的单次签证,发放签证时最多赋予2年的停留期限。
3、教授(E-1)、研究(E-3)、技术指导(E-4)及专门职业(E-5)资格申请人者的配偶及无配偶的未成年子女:随行人员的签证类型及滞留时间,赋予与被随行人停留资格的持有者一样。
4、符合文化艺术(D-1),留学(D-2),一般研修(D-4)至特定活动(E-7)资格者的配偶及无配偶的未成年子女:随行人员的签证类型及滞留时间,赋予与被随行人滞留资格的持有者一样。
参考资料来源:大韩民国驻华大使馆--以入国目分类的签证所需材料
和韩国人结婚后,申请F6签证需要配偶发出邀请,然后本人这边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才可以递送签证。具体韩国结婚签证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材料的填写及准备。
1、基础材料。
(1)个人身份材料:
(2)财务等资料:
2、邀请函:
应记载邀请人及被邀请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邀请事由(目的)、邀请时间、在韩停留期间遵守韩国有关法令等内容,并签字·盖章(邀请函无需公证)。
3、事业者登录证明、纳税明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政府机关出具的材料。
4、无犯罪记录证明,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在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获发后还需办理公证处的公证和外事办公室的认证(自2013.5.13.起实行)。
5、申请长期签证的人员,须提交由大使馆指定医院签发的肺结核检测证明(2016.3.2.起实行).
二、签证申请程序。
韩国人配偶和子女签证(C-3-1),结婚移民签证(F-6)可以由个人申请,并且申请结婚移民签证(F-6),需提前电话(预约电话大韩民国大使馆可查询)预约。
1、管辖区域递交资料:
原则上签证应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使领馆办理。
2、费管辖区域递交:
①能够证明在辖区内居住三个月以上,需提交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居住证等。
②具有多次往返签证申请资格,并在本馆办理签证后正常出入韩国者。
③其他合理理由被认可者,可在本馆申请办理。
扩展资料:
1、邀请人的居住条件是否充足会影响签证的签发:
-结婚移民者和邀请人具备长期一起居住的条件,方可获得签证。
-对比房间面积与房间数,居住人数过多,或为考试院、旅馆等不能让夫妇长期居住的场所时,不予以签发签证。
2、邀请人过去一年年收入(税前)符合韩国法务部每年所规定的收入条件时,给予签证签发(以2016.01.01为准):
- 2人家庭:16,599,618韩元。
- 3人家庭:21,474,114韩元。
- 4人家庭:26,348,604韩元。
3、增加可免修国际结婚指南课程的人员要求:
-能够提供在中国或第三国家留学,派遣工作等45日以上滞留期间与配偶者交往的证明资料。
-能够提供中国配偶者在国内91日以上合法滞留期间与邀请人交往的证明资料。
-怀孕、产子等需给予人道主义照顾的人。
参考资料来源一:大韩民国驻中国大使馆--签证申请及签发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二:大韩民国驻中国大使馆--关于结婚移民(F-6)签证标准通知